衡山县融媒体中心7月12日讯【记者:苏博学 王珊】7月12日上午,衡山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旷志军主持会议。
会议接受汪波辞去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其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议案》,决定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至29日在县城召开。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衡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水平、赵晓阳、戴立华、陈琛、旷立伟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袁晓斌、县人民法院院长周龙及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一审:徐梅芳二审:郭宇祥三审:黎林
来源:衡山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苏博学 王珊
编辑:徐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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