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衡山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陈瑞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旷志军出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关于2025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体现了“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的核心导向,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要抓实债券资金使用与项目推进,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落地开工,形成实物工作量;要规范资金拨付,强化绩效管控,坚持“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强化债务风险防控与化解,规范使用置换债券,按要求完成隐性债务化解进度,加强融资平台债务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要严格落实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坚持“过紧日子”导向,统筹盘活各类资金资产,优化支出标准和结构,严格落实五级保障顺序,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领域需求,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会议强调,开展“两官”履职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县法院、县检察院要以这次履职评议为契机,认真对待评议意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服务大局、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履职水平,以更高标准维护公平正义。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旷立伟、赵晓阳、符洪钧、陈燕春、罗光辉出席会议。县领导夏冰、周龙、伍多益列席会议。
来源: 衡山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记者:胡程远 旷雨澄
编辑:刘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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